26日,市工信局、财政局出台用电奖励措施,对市域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月26日〜28日累计用电量同比2021年12月日平均用电量3倍的增量部分(增量达10万千瓦时以上),给予每千瓦时0.05元奖励(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 万元);对2022年新投产的工业企业2月26日〜28日累计用电量,比 2月25日用电量3倍的增量部分(增量达10万千瓦时以上),给予每千瓦时0.05元奖励(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)。以上奖励由工信部门根据国网泉州供电公司数据以“免申即享”方式直接下达企业。
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工业企业增产增效用电奖励措施的通知
泉工信服务〔2022〕19号
各县(市、区)工信(工信商务)局、财政局、国网泉州供电公司:
为鼓励工业企业增产增效,推动工业企业尽快达产满产,经市政府同意,现决定对市域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月26日〜28日累计用电量同比2021年12月日平均用电量3倍的增量部分(增量达10万千瓦时以上),给予每千瓦时0.05元奖励(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 万元);对2022年新投产的工业企业2月26日〜28日累计用电量,比 2月25日用电量3倍的增量部分(增量达10万千瓦时以上),给予每千瓦时0.05元奖励(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)。以上奖励由工信部门根据国网泉州供电公司数据以“免申即享”方式直接下达企业。